团结的网络

作者: 水灰色 | 分类: Comment | 评论 | 文章写于 2008-02-19

         陈冠希和他的情人们度过了热情洋溢的08年情人节,我想,这对于他或许终生难忘,也就是他,率领着众女友一举击溃了来势汹汹的央视春晚,为日益贫乏的中国年文化贡献了一道异彩纷呈的节日大餐,多年以后,你再去回忆这一个白茫茫的春节,瘫痪的春运已经成为历史,矫揉造作的春晚已烟消云散,唯有满屏的玉体横陈会让你记得,在天涯的论坛里,曾经参加过八卦区大会战,在电子邮箱中,曾经做过文件的搬运兵,在这一刻,你与历史同在。

          对于这件持续火爆的事,我本来想闷声大发财,自己悄黙声的搜图看片儿就行了,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来奚落人家的不是,有网友说了,作为农民工,能在有生之年享受到谢霆锋的待遇感到很欣慰,所以,我本以为,我没有什么理由再去讽刺他的夫人了。但,话不说不明,理不讲不清,这件事的是非论战,网络上各色人等粉墨登场,有乱拿法律恐吓我们的,也有扮作卫道士样子批评我们的,但群众们为了寻求真相,废寝忘食的蹲在电脑旁,等待着奇拿现身。其实我觉得,这件事的是非没有那么复杂,警察们加班加点的缉拿传播淫秽物品的网民们,但是制作淫秽物品的演员们却安然无恙,为什么?一件简简单单的事情非要搞得超级复杂,香港网民说了,镜头面前,明星含X,法律面前,平民含泪。可见,不公无处不在,哪怕是在自由港。

          而目前,真正需要反思的是今后,娱乐界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社会。真的还要把自己当作这个时代的偶像吗?艺人,其实也只是一个工具,尤其是在英皇这样的巨无霸公司面前,它需要目前你红,那你就得红,就算不红造个走光偷拍新闻也得把你炒红,还不红怎么办,那就得有猛料了。若不需要你了,也就甩了,不过,还有雪藏一说,也就是打入冷宫,不需传媒再有相关报道了。这种环境下的艺人能作为偶像吗?话再说回来,艳照门后,成年人们拍拍坐麻的屁股,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过个三五天也就忘了,毕竟嘛,网络上有不间断的新闻和趣事,但是,真正受到震撼的还是90后的这帮孩子们,自己崇拜的偶像嘴里竟然叼着别人的腊肠,这种震撼程度是 ……(更多精彩请点击此处阅读全文) »

音乐之死

作者: 水灰色 | 分类: Art | 艺术 | 文章写于 2007-12-22

         我喜欢的歌手很多,从早先的齐秦、李宗盛、许巍,到后来的陶喆、李健、苏打绿,等等,对于他们的一些歌我很敏感,有的当一听到一些音符,我就能想起听得最多的那个时段的一些场景,但是,我却没有一丁点儿的兴趣去关注他们音乐之外的新闻,经常上的一个音乐网站是北京音乐台的,当然,现在也可以叫它Tom音乐频道,但是,现在不那么上了,我觉得它已经变味道了,我最喜欢的音乐评论部分大幅缩水,而把主要的地盘让位于八卦,关心那个明星走光啊,那个歌手吸毒啊,当然,即使一些明星进了大牢,依然会有一些追随者捧臭鞋。

         我一直觉得,要把一个歌手搞臭,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拥有最广大的拥护者,或者,用当下流行的词就是粉丝,要看时间最疯狂的粉丝什么样,请参见百度贴吧,这里聚集了目前国内最疯狂的人群,当然,这里面有一些人是真心的喜欢着自己的偶像,清醒而理智,但是瑜不掩瑕,每个歌手名下总会有或多或少的狂热分子,他/她们的爱已经出位,正在间接的把自己的偶像推向深渊。我不清楚,一个靠花边新闻撑天下的歌手,能够红多久?实在不行了,就开始琢磨点歪的,故意走光,出位言论,滋事挑衅,是想尽一切办法让人们的视线聚向自己,其实,这倒是很像目前国内的手机采用电视直销,对于音乐行业来说这就是杀鸡取卵,试看目前的选秀明星,你能从中听得到什么?今天我说一句露骨的话,立刻被媒体放大,转换意思发表成文,接下来就被各大娱乐网媒转载;明天你换一个新的装束,媒体就发现了新大陆,争相报道。等真正要出音乐的时候,磨磨汲汲的拼凑一张专辑来应对商业市场,当然还有那些嗷嗷待哺的粉丝,出专辑还是不赚钱的,那什么赚钱?EP啊,有那么一两首歌就赶紧刻录翻录成光盘,再去印刷厂做个包装,这就开始上市抢钱。

         在音乐最红火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艺人们是一个什么态度?每个歌手个性鲜明,音乐态度诚恳真挚,早期每张唱片都是十二首歌,那时候似乎没有什么第一波主打,第二波主打之类的概念,沿着歌曲的顺序停下来,感觉就是一段音乐旅程,听得多了,都能形成惯性,以至于再多年之后,把歌曲凌乱的放到MP3里面,听完一首歌,顺着结束的旋律我都会走到原专辑应该接下去的那首曲调,当突然变成另外一首不相干的音乐时,我一下都反不过味儿来。那时候的音乐纯粹,更多的注重音乐本身,以及演唱技巧,一首歌听完,慢慢学会,都能扔掉歌词唱上一段,现在不行了,不知道是我记忆力没了,还是现在的歌太难,当哼着一样转圈的调调,看着屏幕上飞速流逝的绕嘴歌词,我竟然都跟不上节奏了。

         现在,每次去KTV唱歌,大家点唱的基本都是老歌,试想,我点一首《双节棍》,能唱好吗?小周在演唱会现场少了电子混音还唱不灵呢,更何况 ……(更多精彩请点击此处阅读全文) »

赢在中国和快乐男声

作者: left_blank | 分类: Comment | 评论 | 文章写于 2007-07-24

首先声明,写这篇文章并不是来贬低快乐男声,不过,上面这句话似乎已经在贬低快乐男声了。说到实质,这两个节目都是在选拔杰出者,不同的是,前者是站在实打实的个人成绩和人格魅力上,后者,多少都是在作秀。
快乐男声等选秀节目现在都已经划上了休止符,各大粉丝团也都满意或者高叫着不服输的尽头偃旗息鼓。但这终究是一场选秀。我不知道这次选秀选出来的人都是什么来头,都有什么风格。但是我知道,他们一定无法做到长青。就算是在整个2006年火到爆的李宇春,我断定此人也将慢慢淡出这个娱乐界,我也别说死,缓一步说话,此人终究会徘徊在音乐界的边缘。为什么会有此结论,就是因为选出来的秀太万金油了。
举个例子,如果陈小春参加快乐男声选秀,估计海选的时候就被杨二之流给撸下去了,为什么,发音都不标准,长得还不帅。刘德华来选秀,也走不了多远,评委会建议老刘先把感冒治好,把重鼻音先弄弄。相比之下,快乐男声选出来的好青年们,要模有模,要样有样,发音标准,吐字清晰。但这样的人就好比白开水,谁都能喝,喝了也没事,但就是喝不出感觉来。而刚才说的陈小春刘德华,或者是其他歌手,他们是咖啡,是茶,有人爱喝这个,有人爱喝那个,并且一直喜欢,就是因为他们有着不同于标准的特质。所以,在此等标准下的选秀,其目的性不言而遇,那就是电视台和娱乐公司的一场赚钱盛宴。至于这些报名参加的选手,那就是赚钱的工具罢了。从目前主办这些赛事的娱乐公司和其签约选秀冠军的合同官司就能看出来。
当然,在这场选秀闹剧下的牺牲品,不止是这些被操纵的参赛者(至少他们还能获得或多或少的利益),最被妖魔化的还是那些各自的粉丝团们。这是被愚化状态的最典型的代表。如果你不了解人性已经混乱到什么程度,请登陆百度的快乐男声和超级女声相关选手的贴吧,看看热闹到什么程度。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各自粉丝的忠诚度让人叹为观止。
算了,不说这些了,也没什么可说的。
回过头来再说说《赢在中国》。在这里,我只说今天晚上演的这一期,这是一期特别节目,主要描述的是在最后一场投票晋级的环节里,备选的三位选手之间,发生了金钱交易。《赢在中国》节目组对此问题先是内部讨论,然后把它放到了台面上,做成节目向全国播出,主要讨论创业道路上的利益和道德的关系。现场三位当事人只有一位到场,其他两人没有出席。节目中嘉宾和观众和选手都对此做出了评判。有意思的是,评判的三伙人言论不太相同,观众对到场的当事人表达了鄙视,其他选手表达了对当事人和此现象的唾弃,评委表达了这件事的原则性。我个人还是认同评委的意见的,因为最起码,评委还是理性的。至于观众的激烈鄙视,以及其他选手急于标明的洁身自好,我总认为有点滑稽,尤其是那些站起身来抢着批评当事人的那些选手们,你就敢说你们在创业过程中屁股就擦得干干净净?标明自己的立场是靠自己的行动,而不是在秀场上。
而评委中,马云的观点无疑是最精彩的,确实,当事人所说的“我以后不再上当受骗”有点不靠谱,上当是因为有贪心,受骗是因为有私欲,当事人决定“不受骗”的时候,却做着骗别人的事。如果是创业,即使再艰难,也不应该做那些违背道德违背诚信的事,因为这样的事做起来需要付出的代价太高。
《赢在中国》发生了这样的事,节目迅速调整,公布于众,并讨论从中得出教训。相比之下,是满天飞的快乐男声投票黑幕,背后操纵之类的新闻,或许这就是节目与节目之间的差别吧。

你还爱什么

作者: left_blank | 分类: Chat | 闲扯 | 文章写于 2007-07-21

昨天跟明明说我晚上打算看一看“快男”的总决赛,想当然的,我就遭到了鄙视。其实,我这个人爱好什么,喜欢什么都没有到痴迷的程度,达不到象喜欢刘德华的杨丽娟那样的程度,不过,话也说回来,这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昨晚上,我抽空看了一眼“快男”的直播,在我欣赏舞台上两位男歌手的唱功的时候(确实欣赏,人家唱的比我好多了咱就得佩服人家),也深深的为台下狂呼乱叫的粉丝感到不解,我不明白一个人为何有这么大的吸引力,我就是看当年的红卫兵也没有这么大的忠心啊,再顺藤摸瓜的去百度的相关贴吧看看,更会让你拍案惊奇,一个贴吧就是一个一言堂里面一呼百应,我觉得,假如要是被崇拜者组织一个传销什么的组织,呼啦啦一下子,一个史上最大犯罪团伙转瞬形成,组织缜密,纪律严明。
扯远了,说点题内话,今年看这次选秀,起码要比以往的超女要好许多。选出来的基本都很男人,不像超女,选出来的也像男人。
说点别的,最近也是忙,在网上写点东西都拿不出时间,本来打算这周末回家的,无奈事多,只能先忙自己的这堆事,藏谷的一系列东西,我还没有理出头绪,这两天先把明信片做出来,目前预计一套八张,限量发行,只赠不售,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来藏谷消费了,找我预约哦。

死了都要爱

作者: left_blank | 分类: Comment | 评论 | 文章写于 2007-03-30

要说最近最热门的新闻,不外乎刘德华的女粉丝的亲爹投海的新闻(这话你读的绕不饶嘴儿?),本来看到此新闻后就很震惊,记得去年曾经听说有一女为了见华仔其老父要卖肾(差点打成卖身),不想今年推出了升级版,令人大呼操蛋。
但是,下午打开新闻一看,更加令人瞠目结舌,此女(我始终记不清楚这名女粉丝的大名,其实也不难,Google一下肯定明白,但我还是记不住,也懒得记住)竟然提出一个超级“有才”的说法:要跟刘德华索赔50万。其母还振振有词,说刘德华要是满足了和女粉丝的见面,那么粉丝之父就不会跳海身亡,由此,刘德华需负主要责任。至此,我已出一身冷汗,这女粉丝太疯狂了!我不禁想起了05-06年度的玉米表现,那时人们都说玉米疯狂,现在回想,纯粹扯淡,什么叫铁杆粉丝,什么叫忠实歌迷?这才是榜样,叫歌星胆寒,让名人心惊。
听说这名女粉丝最后还抛出一句话,让刘德华向粉丝之父遗体鞠躬,至此,该事件已经达到完美高潮,让人叹为观止。
有人说明星是一个弱势群体,有时想想也是,明处里确实得夹着尾巴,活的憋屈(不过也有巨潇洒的)。我不由得打消了做名人的决定,还是不憋屈的过日子吧。
傍晚,下班,买菜,回家,进了小屋,发现我活的也挺憋屈,这是为吗呢?